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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不能成“剩管”
   ——破解中國城管執法困局的改革與思考
      新華社北京12月10日電(記者 於佳欣 陳芳 黃深鋼)大到維護治安、解決糾紛,小到晴天查違、雨天防汛;
      不管,群眾說不作為;管,攤販不滿意。一來二往,執法可能就“過頭”。
      矛盾化解困難重重,執法隊伍參差不齊……誰都無法否認,面對執法內容的無所不包,中國城管的部分執法,常出現“該作為的不作為,不該作為的亂作為”。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要“理順城管執法體制,加強城管綜合執法機構建設”。記者連日來走近多地城管隊伍調查發現,在規範文明執法的同時,進一步明確城管執法“權力清單”,培養有效執法力量,才能推動破解城管依法執法的困局。
      加強陽光化、數字化創新,執法更透明、更理性
      “曾經有一次處理小攤販占道擺攤的問題,那個小攤販一看我們來,就自己把秤盤往地上摔。”杭州市西湖區城管局一名執法隊員回憶說,“多虧我們自帶執法攝像機,不然又會發生扯皮的頭痛事兒。”
      為了讓執法過程合法合情合理,浙江省杭州市推出“視頻承諾”。對城管初次查獲的違法違章人員,讓他們在視頻攝像機前承諾“不再犯”即可不再受懲罰;若再次被抓,城管隊員可以拿出之前的“承諾視頻”,促進問題解決。這隻是杭州市加強城管建設的一部分。
      杭州市城管委推出陽光權力運行機制,打造行政審批和執法統一的平臺管理。“這改變了以往城管執法中隨意確定自由裁量權的做法。”杭州市城管委執法大隊隊長於王山說,“比如一個占道違停,執法隊員只要將執法內容輸入系統,就自動跳出處罰金額,減少了執法摩擦。”
      運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數據思維,杭州加快城管服務“數字化”建設。今年4月推出的“貼心城管”APP,不僅可以實現找廁所,找車位等便民服務,還可供市民查詢人行道違章停車記錄等事項。“數字城管的建設有利於開啟‘全民共管’時代。”杭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彭保華說。
      “權力清單”不清晰,警惕城管成“剩管”
      偷倒垃圾要管,違章亂建要管,違規停車要管,隨意排污也要管……“有時候我們內部人打趣說,城管雖然上面沒有親爹娘,卻有七大姑八大姨一大幫親戚。”杭州市一城管局副局長告訴記者,城管部門日常執法內容涉及公安、消防、環保、工商、綜治等七大部門390多項法規,有1282項具體違法行為。
      “從這個層面看,不能說城管沒有依法執法”,這名副局長用雙手划了一個“漏斗”告訴記者,其他都是部門拿出自己不願意啃的“硬骨頭”給我們,“城管綜合執法”在某種意義上變成了“剩管綜合執法”。
      他舉例說,比如在餐飲業油污廢水排放管理方面,酒店餐飲部門和有一定規模的飯店監管歸環保部門管,城管管的卻是一些街頭小店、“蒼蠅館子”的排污。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城管執法邊界的不清晰也與其發展歷史有關。早在2001年前後,當時中編辦、法制辦分別就綜合執法和集中行政處罰權進行了試點,全國幾百個地級以上城市大多以市容環衛部門為班底組建了城管執法局。因為是試點,全國至今沒有出台相關法律認可這個機構,通常是每個省各自製訂一部《條例》來賦予城管法律地位。
      “中央提出綜合執法的方向是對的,但怎麼個綜、綜到什麼程度需要進一步細化,明確權力清單,減少分工時的隨意性。”彭保華說。
      出事總是“臨時工”,折射城管執法力量缺失
      近年來,全國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現城管暴力執法引發的衝突性事件,引發公眾廣泛關註。而不少事件中執法不當的往往是城管“臨時工”。
      “如果要砍掉勞務派遣人員,恐怕正常工作都沒法保證了。”安徽省某市轄區城管局負責人向記者訴苦,單位有各類城管人員120餘人,其中協管就有95人,占八成,承擔著130餘項工作。
      沈陽市執法局皇姑分局自2002年組建以來,很少有補充,城管部門定編人數10多年來沒有變過,城管等執法隊伍中“臨時工”現象凸顯。待遇低,39個人競爭一個副主任科員,級別晉升困難。臨時的非在編人員直接上崗,培訓時間少,執法中極易血氣方剛……
      對此,中央黨校研究員曾業松表示,國家規定嚴格實行行政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小商小販的背後有民生所系,寓管理於服務以及“公眾城管”等新理念,應是城管改革的方向。儘管城管工作多而雜,但規範文明執法,減少“出格”行為,“執法型”向“服務型”轉變,往往會更大發揮社會矛盾緩衝器的作用。(參與記者:楊皓)  (原標題:破解中國城管執法困局的改革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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